滨湖区政务服务网
有关十类企业的设立
问:
如何办理三级物业管理资质?
答:

一、申报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设立情况证明

(1)企业管理层联系方式(表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专业人员配备证明

(1)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职称证明和劳动合同。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3)相关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书证明。

4、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办理暂三级不用提供)

(1)管理项目列表(表2)

(2)物业管理项目意向委托协议(符合公开招标的项目除外)

5、企业相关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制度和标准

二、申报应提交原件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

4、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工程和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问:
新建加油站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答: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要求;②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③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必须安装税控装置;④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⑤新建加油站应符合《无锡市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

(1)取得土地使用权。关注该宗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参与土地竞拍,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2)申请筹建加油站。到项目所在地商务部门办理成品油零售企业新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省商务部门下发同意建设批复。

(3)申报建设加油站(按建设项目基本程序进行,部分节点可并行办理)。

①相关评估。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环评、能评、稳评、交评等报告,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②项目备案。到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核准或备案);

③用地规划。到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方案设计。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含民防设计方案),报属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⑤施工图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抗震、防雷等设计文件,报相关图审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审查合格证;

⑥工程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⑦施工许可。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建设资金到位、申请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申请人完成施工现场的各项准备、申请人委托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办理施工许可证。

(4)组织施工建设。

(5)竣工验收备案。办理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绿化、安监、防雷等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6)经营许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等,向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批准。

(7)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问:
如何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
答:

1、申请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经营场所的证明;(5)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办理流程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局窗口1:设立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经营场所的证明;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第七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行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2、【规章】《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一)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二)传真机、复印机;(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三)企业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经营场所的证明;(六)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含州、盟,下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备注: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问:
如何设立机动车维修企业?
答:

(1)自行选址。

维修作业场所的面积需与其申请经营业务相适应。自有房屋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出租方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得使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场地、房屋作为机动车维修作业场所。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事项)。

(3)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

(4)自行筹建。

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要求,购置安装设施设备,聘用培训专业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

(5)办理相关手续。

①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到位后,持相关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交通窗口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二类维修企业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

②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变更维修经营范围、作业场所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问:
如何设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答:

(1)自行选址。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事项)。

(3)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

(4)自行筹建。

①购置车辆。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购置营运车辆,并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件;

②车辆检测。到属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对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③安装系统。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货运平台”;

④聘用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设区的地级市交通运管部门办理)。

(5)申办手续。在车辆、人员到位后,持相关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交通窗口申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有关许可规定办理;变更名称、地址等要素,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问:
如何开设旅馆?
答:

(1)自行选址。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3)向旅馆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交《无锡市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旅馆业)》,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申请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旅馆业开业登记表(单项性由分局审批的一式三份,综合性由市局审批的一式五份);

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房屋结构及房间、床铺分布情况平面图;

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监控安装(监控记录必须留存30天以上);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民警受理,经报批同意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告知申请人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需合格)和《消防安全合格证》方可营业。

(5)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需合格)和《消防安全合格证》。

问:
如何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企业?
答:

(1)自行选址。

(2)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应包含包装装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

(3)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

(4)自行筹建。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需有必要的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需有必要的其他印刷品印刷设备,至少1台。

(5)办理相关手续。

①到属地文体局申请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市区企业直接到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申请);

②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经营范围、法人、地址、机台数等要素变更,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问:
如何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俗称“网吧”)?
答:

(1)自行选址。

拟选经营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房屋性质应为“非住宅”,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地点应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指场所出入口与中学、相当于中等学历教育和小学校园出入口最近交通行走距离)。

(2)到相应工商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3)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

(4)自行筹建。

①申请行政指导。可向属地公安消防、网监和市行政审批局提出行政指导申请;

②内部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

③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派2名以上(含2名)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登录网站http://www.icajp.cn/,报名联系电话:400-880-8712;

④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根据公安网监、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指导意见,自行安装。

(5)办理相关手续。

①公安消防、网监。到属地公安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并取得《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②电信合同。与市电信部门签订《网吧宽带使用合同》;

③到属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备注:期间,办理法人、地址、机台数等要素变更,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问:
如何开办药店?
答:

自行选址。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问:
如何开办饭馆?
答:

自行选址,饭馆经营场所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取得消防部门同意后,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