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
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户籍窗口(滨湖区滴翠路98号)或滨湖区各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薄(户口薄需电脑打印首页和迁移人信息页)的原件;集体户口凭户口登记卡(表)复印件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注户籍地址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可使用;
3.双方结婚证原件;
若是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配偶,还需提供:
4.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到场签名);
5.未成年子女需要办理随迁的,需提供出生证原件。
若是随军落户(正连职以上)的外市配偶,还需提供:
4. 随军审批报告表;
5. 接收证明;
6. 任职命令;
7. 随军批复;
8. 入伍通知书;
9. 军官证原件;
10. 已婚未育的,提供申请人“已婚未育证明”(所在地计生委开具);未成年子女需要办理随迁的,需提供出生证原件。
携带上述清单材料即可前往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落户,一般情况下可以当场办结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图)。
* 滨小政提醒:《准入迁入证明》的有效期为40天,请取得《证明》后尽快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相关手续哦!
办理完迁出手续之后,请带上户籍地开具的《准予迁出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相关手续。
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和各派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1 | 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 | 滴翠路98号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 85891128 |
2 | 南泉派出所 | 方泉苑388号(雪浪街道南湖路58号) | 66070478 |
3 | 雪浪派出所 | 震泽路719号 | 66070444 |
4 | 蠡园派出所 | 蠡湖人家1号 | 85139433 |
5 | 蠡园开发区派出所 | 建筑西路588号 | 66070358 |
6 | 溪南派出所 | 水秀新村94号 | 66070261 |
7 | 河埒口派出所 | 大池路200号 | 66070204 |
8 | 荣巷派出所 | 梁溪路868号 | 66070294 |
9 | 梅园派出所 | 徐巷1000号 | 66070325 |
10 | 胡埭派出所 | 振胡路89号 | 66070587 |
11 | 马山派出所 | 马山古竹路28号 | 66070628 |
12 | 梅梁派出所 | 马山康乐路1号 | 66070596 |
13 | 鼋头渚派出所 | 充山村落135号 | 6607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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