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专窗(滴翠路98号)。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租赁用房及停车场需提供租赁协议(有效期1年以上),自有用房及停车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7.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取得名称的,应同时提交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
8.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书、机动车维修开业申请表;
9.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从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从业证或技工证原件或复印件,质检员提供驾驶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安全管理人员可为企业负责人);
10.动车维修设备清单,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需提供检测报告;
11.经营场所平面图和工艺布置图;
12.健全的各项维修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备注:涉及大三类的需提供江苏省统一格式的结算清单一份;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要求,涉及车身维修(喷漆工艺)的需提供环评及验收合格报告。
窗口受理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三类)经营许可证》。
有关十类企业的设立:/col/col138270/index.html
注册登记类:/col/col138271/index.html
项目建设类:/col/col138272/index.html
财政税务类:/col/col138273/index.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col/col138274/index.html